USP(R.雷斯,20世纪50年代):1每一则广告必须向消费者“说一个主张”,必须让消费者明白,购买广告中的产品可以获得什么具体的利益。2所强的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做不到的或无法提供的,必须说出其独特之处,在品牌和说辞方面是独一无二的。3所强调的主张必须是强有力的,必须聚焦在一个点上,集中打动、感动和吸引消费者来购买相应的产品。
品牌营销形象论(大卫.奥格威,20世纪60年代):1为塑造品牌服务是广告最主要的目标,2任务一个广告都是对品牌的长期投资,3随着同类产品的差异性减少、品牌之间的同质性增大,消费者选择品牌时所运用的理性就越少。4消费者购买时所追求的是“实质利益+心理利益”。
定位论(美国A..里斯和J.屈特,1969年):1广告的目标是使某一品牌、公司或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获得一个据点,一个认定的区域位置,或者占有一席之地。2广告应将火力集中在一个狭窄的目标上,在消费者的心智上下功夫,要创造出一个心理的位置。3应该运用广告创造出独有的位置。特种是第一说法,第一事件,第一位置。4广告表现出的差异性。5这样的定位一旦建立,无论何时何地,只要消费者产生了相关的需求,就会首先想到广告中的这种品牌、这家公司或产品,达到以“先入为主”的效果。
定位论与前两者相比的优势:1覆盖面更广,2立足点更高。
2、定位的作用有哪些?
1它能赋予产品以竞争对手所不具务的优势。2能为产品赢得特定而且稳定的消费者。3树立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与众不同的位置。4帮助产品占据一个有利地位。
3、利用品牌营销对可供定位的各角度加以分析。
1从产品功效的角度,2从产品的品质角度,3从细分市场的角度,4从价格的角度,5追随、比附,6逆向思维。
燕清创意—品牌营销
联系方式:Contact Info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桥东北角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303
电话:010—59799720 51206940
网址:http://www.yanqingidea.com
E—mail:mimumimuu@126.com
上一篇:广告策划中的市场调查与分析 下一篇:品牌营销诉求策略